主营业务
Main business合同能源管理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即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等,并以节能效益共享等多种方法收回出资和获得合理赢利。合同能源管理很好地解决了用户投资风险较大的痛点,而且是在保证用户节能的前提下和用户共同分享节能收益,因此用户的接受度较高。尤其是对于我国的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重要耗电设备,能效提升空间仍有30-40%,节能潜力大,投资回报率高,是节能服务公司比较优质的项目资源。
二、合同能源管理有哪些模式
为适应不同的客户需求,合同能源管理共有以下3种模式:
01、节能效益分享型
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前期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建设施工完成后,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客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所有。此种模式是最常见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02、节能量保证型
客户负责前期投资,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节能效益。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客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支付。节能量保证型能源管理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够快速实现节能效益的节能。
03、能源费用托管型
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历史能源费用交给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如空压机设备商全权负责空压站建设,用户和设备商签约年固定用气量并按市场用气均价计算,设备商从设备节能量中赚取利润,成本回收期一般为3年,寿命期约10年,到期后设备由用户支配在市场及政策的推动下,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展迅速。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从事节能服务业的企业数量达到6137家,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4148亿元,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形成年节能能力超过3800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突破1亿吨的巨大节能减排市场。